(1)取鏡和放置:金相顯微鏡平時存放在柜或箱中,用時從柜中取出,右手緊握鏡臂,左一手托住鏡座,將顯微鏡放在自己左肩前方的實驗臺上,鏡座后端距桌邊7厘米為宜,便于操作。
(2)對光:用拇指和中指移動旋轉器(切忌手持物鏡移動),使低倍鏡對準鏡臺的通光孔(當轉動聽到碰叩聲時,說明物鏡光軸已對準鏡筒中心)。調節為較大光圈并將反光鏡轉向光源,左眼在目鏡上觀察(右眼睜開),同時調節反光鏡偏轉角度,直到視野內出現明亮光斑為止。
(3)放置玻片標本:取一玻片標本放在鏡臺上,一定使有蓋玻片的一面朝上,切不可放反,用壓片夾夾住,然后移動玻片,將所要觀察的部位調到視野范圍內。
(4)調節焦距:以左手按逆時針方向轉動粗準焦螺旋,使鏡筒緩慢地下降至物鏡距標本片約5毫米處,應注意在下降鏡筒時,切勿在目鏡上觀察。一定要從右側看著鏡筒下降,以免下降過多,造成鏡頭或標本片的損壞。然后,兩眼同時睜開,用左眼在目鏡上觀察,左手順時針方向緩慢轉動粗準焦螺旋,使鏡筒緩慢下降,直到視野中出現清晰的物象為止。
如果物象不在視野中心,可移動玻片,將所要觀察的部位調到視野范圍內。(注意移動玻片的方向與視野物象移動的方向是相反的)。如果視野內的亮度不合適,可通過調整光圈的大小來調節,如果在調節焦距時,鏡臺下降已超過工作距離(>5.40mm)而未見到物象,說明此次操作失敗,則應重新操作,切不可盲目地上升鏡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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