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數時,先以微分筒的端面為準線,讀出固定套管下刻度線的分度值(只讀出以毫米為單位的整數),再以固定套管上的水平橫線作為讀數準線,讀出可動刻度上的分度值,讀數時應估讀到zui小刻度的十分之一,即0.001毫米。如果微分筒的端面與固定刻度的下刻度線之間無上刻度線,測量結果即為下刻度線的數值加可動刻度的值;如微分筒端面與下刻度線之間有一條上刻度線,測量結果應為下刻度線的數值加上0.5毫米,再加上可動刻度的值。
有的千分尺的可動刻度分為100等分,螺距為1毫米,其固定刻度上不需要半毫米刻度,可動刻度的每一等分仍表示0.01毫米。有的千分尺,可動刻度為50等分,而固定刻度上無半毫米刻度,只能用眼進行估計。對于已消除*的千分尺,當微分筒的前端面恰好在固定刻度下刻度線的兩線中間時,若可動刻度的讀數在40-50之間,則其前沿未超過0.5毫米,固定刻度讀數不必加0.5毫米;若可動刻度上的讀數在0-10之間,則其前端已超過下刻度兩相鄰刻度線的一半,固定刻度數應加上0.5毫米。
外徑千分尺的*的判定
校準好的千分尺,當測微螺桿與測砧接觸后,可動刻度上的零線與固定刻度上的水平橫線應該是對齊的,如圖2.4-4甲所示。如果沒有對齊,測量時就會產生系統誤差——*。如無法消除*,則應考慮它們對讀數的影響。若可動刻度的零線在水平橫線上方,且第x條刻度線與橫線對齊,即說明測量時的讀數要比真實值小x/100毫米,這種*叫做負*,如圖2.4-4乙所示,它的*為-0.03毫米;若可動刻度的零線在水平橫線的下方,且第y條刻度線與橫線對齊,則說明測量時的讀數要比真實值大y/100毫米,這種*叫正*,如圖2.4-4丙所示,它的*為+0.05毫米。
對于存在*的千分尺,測量結果應等于讀數減去*,即物體長度=固定刻度讀數+可動刻度讀數-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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